浙江官員稱“浙江試點農地入市”報道嚴重失誤




即用辦公室-浙江官員稱“浙江試點農地入市”報道嚴重失誤

http://www.daybusiness.com.hk/-香港 商務中心

服務 式 辦公室

針對媒體關于國土部正在浙江試點推廣農村集體建設土地入市打壓房價的報道,國土資源部有關部門負責人23日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國土資源部從未做過相關表述,上述報道把城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與農村土地整理混為一談。

浙江省農辦新農村建設處負責人也透露,浙江省正在探索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政策,這一政策要求集體土地非農化不許用于商品住宅開發項目。

此前有媒體報道:浙江省對外透露,國土部近日已確定在浙江開展農村土地整理改革試點。最快2010年元旦起,浙江將在全省范圍內推廣農村集體建設土地入市,并逐步實現與城市國有土地同地、同價、同權的健康流轉模式。

國土部上述負責人表示,農村土地整理是新農村建設中的有益嘗試,集體建設用地平等化使農民擁有了集體土地的主體地位和土地出讓的收益權利,為推進新農村建設提供了一個巨大資金來源,是統籌城鄉發展的一個重大制度安排,也是完善我國土地法律體系的一個必要環節,與打壓城市高地價并無必然聯系,國土部正在匯總相關情況,擬在近期公布我國農村土地使用管理情況。

浙江省農辦新農村建設處負責人認為,上述報道有嚴重的失誤之處,把浙江逐步穩妥地探索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政策誤讀為農村集體土地進入市場。在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制度方面,浙江的現行政策是: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經批準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非公益性項目,允許農民依法通過多種方式參與開發經營并保障農民合法權益。隨著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的逐步建立,政府將對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通過統一有形的土地市場、以公開規范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與國有土地享有平等權益。這就意味著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與國有建設土地使用權一樣,有了轉讓、出租、抵押等權利。

他同時強調,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平等入市是有條件的。首先,集體土地非農化的程序必須經批準,農村集體和農民個體不能隨意將農用土地非農化。其次,集體土地非農化的用途必須為非公益性項目,且商品住宅開發項目不在其列。

更多關于“農地入市浙江高房價”的報道

國土部:農地入市政策被誤讀

“農地入市”政策被誤讀

國土部澄清“農地入市”事件

國土部否認”農地入市說” 小產權房難開閘

葉檀:新土地改革 決定中國農村未來

公司秘書

 
Tag: 迷你倉 | 自存倉 | 儲存 | Mini Storage | Storage | business center | business centre | virtual office | business services | office rental | business centre hong kong | Company Secretary | Incorporation | accounting | 虛擬辦公室 | 商務中心 | 辦公室 租用 | 商業 服務 | 香港 商務中心 | 服務 式 辦公室 | 即用辦公室 | 公司秘書 | 會計 | 註冊地址 | 成立公司 | gift | gifts | gift ideas | souvenirs | premium | present | usb flash drive | souvenir | personalized gifts | premiums | corporate gift | bobbleheads | wedding gift | 禮品 | 禮物 | 精品 | 醫學美容 | 激光美容 | 男士美容 | 美容護理 | 通淋巴 | 排毒 | 瘦身 | 修身 | 射頻 | RF | BOTOX | 瘦面 | RESTYLANE | 美白 | 敏感肌膚 | 凹凸洞 | 收毛孔 | 燒脂減肥 | 水腫 | 去斑 | 色斑 | 幹細胞 | 纖體 | 減肥 | Slimming | 果酸換膚 | 微針 | Keep Fit | Beauty | Facial | bb衫 | 嬰兒服裝 | baby gap | 日韓童裝 | 夾衣 | kids | online shopping | 情侶裝 | 童裝 | 男裝 | 日本時裝 | 連身裙 | 日韓時裝 | 童裝批發 | baby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發表迴響

您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

*

您可以使用這些 HTML 標籤與屬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